姜淑华
1977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士学位;
2000年7月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政法系法律专业,至今一直在山东政法学院刑诉法教研室工作,并一直从事刑事诉讼法与刑法学的教学研究工作。
科研方面发表论文十余篇。
《司法社会化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完善》2006年第11期《山东社会科学》 ;
《论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及其法律规制》2006年11月中旬刊《商场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