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杨晓静:1968年5月生,山东济南章丘人。山东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法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山东大学诉讼法学博士,北京大学访问学者,山东政法学院首届特聘法律顾问,省法学会法学人才库诉讼法学专家,山东省“第七届”省级教学名师,省级精品课程《刑事诉讼法学》负责人。2020年9月,获评山东政法学院首届金牌教授荣誉称号。担任中国法学会刑事检察学会刑事执行检察专业委员会理事;山东省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省监察学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检察学会理事;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会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教育及工作经历
教育背景:1990年7月毕业于山东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专业普通本科班,获山东大学法学学士学位。2003年7月,获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硕士学位。2009年9月——2010年6月在北京大学进行国内访学,师从国内知名青年法学家、长江学者陈瑞华教授,参与其主持的《死刑辩护》国际合作课题的调研、论证。2016年12月,获山东大学诉讼法学博士学位。
教学经历:1990年7月至今,在山东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任教。执教32年来,主要讲授《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刑法学》、《证据法学》、《监狱学》、《刑事法律专题讲座》、《刑事案例研究》等课程。并自主研发实训、实践课程《刑事诉讼业务流程实训课》及《认罪认罚值班律师实务课》。在教学实践中,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注重教学法的探索与改革,受到学生的一致好评,多次荣获山东政法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学奖”、“科研工作优秀奖”和“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21年9月,获评山东政法学院巾帼建功立业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22年1月,获评山东政法学院首届优秀硕士生导师荣誉称号。
社会兼职及学术荣誉
社会兼职:担任济南市监察委员会首届特聘法律顾问;担任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担任济南市人大司法与监察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顾问;担任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检察院、历城区监察委员会、天桥区人民检察院、德州市平原县人民检察院、菏泽市梁山县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科研获奖:合著《监狱分管分押分教制度新探》获全省第十次法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合著《公司运作的刑法保障》获第二十二次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在《河北法学》上发表的论文《单位犯罪刑事诉讼程序研究》获省第十一次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在《中国刑事法杂志》上发表的《我国确立刑事和解的现实困扰与进路分析》、《刑事辩护律师调查取证的执业风险与防范》分获山东政法学院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三等奖。第一副主编:《刑事法律原理与实务》教材,于2014年2月由司法部全国司法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评选为教学成果二等奖。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担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重点课题《当事人达成和解刑事案件办理机制之完善》,获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重点课题一等奖。
研究方向及科研成果
执教32年来,在科研方面,先后在《河北法学》、《中国刑事法杂志》、《山东社会科学》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8篇,其他论文40余篇,出版著作(合著)3部、专著1部、主编、参编教材7部。2010年在北京大学法学院访学期间,参与国际合作项目《死刑辩护》的调研、论证。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担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重点课题、教育部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省部级重点研究课题7项,参与省社科规划研究课题、软科学研究课题以及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课题、教育厅等省部级、厅级课题共1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