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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沙龙第15期成功举办

来源: 发表时间:2021-05-19 16:14:19字体大小:


2021年5181900-2100,山东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在知行楼三楼会议室举办了第十五期刑事法沙龙。本期沙龙的主题为“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相对不起诉问题研究”,2020级法律硕士研究生王丹、张子夜分别担任主讲人和主持人,评议嘉宾为山东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张爱艳教授、王占启教授、孙杰副教授、王翠霞博士,特邀济南市天桥区检察院检察一部员额检察官陈晨检察官参与本次沙龙点评,我院40余名师生参与了此次活动。

王丹同学首先从醉驾入刑的背景切入,提出根据对醉驾型危险驾驶罪的起诉率调查发现,醉驾入刑的社会治理效果并不明显,社会上呼吁提高醉驾入刑门槛的呼声不断。接着,王丹同学利用实证分析的方法,通过其在检察院实习的过程中搜集调查的数据,提出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的司法现状和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高起诉率引发的问题,比如刑罚附随影响过重、司法资源浪费、入罪门槛低、社会效果欠佳等。由此分析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相对不起诉的理论和司法实践两个层面的合理性。王丹同学提出以血液酒精含量160mg/ml为参考标准,衡量是否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等各项因素,有无从重处罚情形,决定是否适用相对不起诉。最后,从刑事法与行政处罚相衔接、强化对检察机关的内外监督、细化对被不起诉者的后续考察三个方面提出完善措施。之后与会同学积极参与互动,发表自己的观点。

 

在嘉宾点评环节,五位评议老师针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分享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王翠霞博士指出本报告逻辑性很强,能将理论知识与司法实践相结合。提出针对本次报告的主题应当进行的比较点在于,危险驾驶罪相对不起诉与其他罪名相对不起诉的适用对比。在写论文的过程中将司法价值与社会效果相契合,将学过的内容整合运用,借助写作提高自己的学习兴趣、能力,调动学习、思考的积极性。陈晨检察官结合自己真实的办案经历向同学们分享了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处理,同时指出王丹同学报告中将入罪、出罪、相对不诉、无罪的概念混淆,有的完善措施没有法律授权实践中难以落实。孙杰副教授向在座的同学提出进行演讲时要注意演讲时间等细节,指出王丹同学选定的本次报告主题非常好,但仍存在可以继续改进的地方。例如虽然发现了相对不起诉在醉驾型危险驾驶罪中适用率太低的问题,但没有更深入透彻的提出该问题,问题意识不够明确;作为一篇论文来说,逻辑上有所欠缺,完善途径与困境没有具体描述,太宽泛且完善路径与问题联系不够紧密等问题,希望王丹同学在现有基础上继续改进。王占启教授表示本次报告很成功,这篇论文的角度具有理论和实践的双重价值,赞同王丹同学报告中表达的刑法应当保持谦抑的看法。另外从论文的角度建议论文应当参考更加详实的资料,特别应该查阅近几年的国内外法学名家的观点,可以采取引用数据的实证方法。张爱艳教授作总结发言,感谢陈晨检察官在百忙之中参加本次沙龙活动,给大家带来司法实务部门真实的办案经验分享,感谢各位老师呈现的各种学术观点、思想交锋的学术盛宴。对王丹同学的报告,指出在司法实务中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相对不起诉适用率大幅度上涨的现状下,大篇幅讨论其必要性、合理性应做修改。地域不同、判断标准也不同,可以进一步进行比较研究。进一步加强实证调研问题的针对性并提出相应完善措施。

 

本次刑事法沙龙的圆满举行,不仅是研究生个人能力展示的平台,亦是师生学术交流的第二课堂,对同学们学术能力的提高、学术视野的开拓都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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