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员会、山东省法学会、山东省教育厅公布《关于第四届山东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的公告》,我校刑事司法学院张爱艳教授入选“山东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着力推动全省法治人才建设高质量发展,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员会、山东省法学会、山东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第四届全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推荐评选工作。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标准条件,经推荐申报、资格审查、初评、征求意见、社会公示、终评等环节,最终确定10名人选。
山东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评选是在中共山东省委领导下,为加强法学人才队伍建设,繁荣法学研究事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在全省有关高校、科研单位和政法实务部门组织开展的一项权威性人才评选活动,是山东省法学界和法律界的最高荣誉奖项。
张爱艳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美国印第安纳大学(Indiana University,U.S.A.)法学院访问学者。现任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山东省高校证据鉴识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曾挂职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挂职副处长。兼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第一届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卫生法学会理事,中国科技法学会理事,山东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济南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青岛大学、山东科技大学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刑法学、医事法学领域研究,积极倡导医学与法学的科际整合、理论与实务的相互促进,出版学术著作3部、编著2部,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9项,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8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或主体转载。曾获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双千计划”与山东省委政法委、山东省教育厅“双百计划”入选者、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山东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山东省第三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首届“全国刑法学优秀学术著作奖”二等奖、首届“全国刑法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二等奖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