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新闻

您现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法学名家大讲坛第二期成功举办

来源: 发表时间:2019-11-13 09:40:25字体大小:

 

 

 

 

2019年11月7日下午,由山东政法学院与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共同主办的“法学名家大讲坛” 第二期在山东政法学院礼堂成功举办。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全国十大中青年法学家、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陈瑞华教授为我们作了一场题为《刑事证据法的最新发展》的讲座。山东政法学院院长吕涛出席讲座并为陈瑞华教授颁发了客座教授聘书,本次讲座由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张爱艳教授主持。我校师生及校外法律实务工作者1000余人聆听了本次讲座。

陈教授首先结合冤假错案典型案例以及司法实践,梳理了我国刑事证据法的发展历史,认为事实认定问题是司法实践中的重要问题,目前我国已形成了“刑事诉讼法制定框架,相关司法解释细化规则”的刑事证据法的渊源架构。其次陈教授从六个方面解读了刑事证据法的最新发展。一是实物证据的鉴真规则,结合杜培武案、快播案等分析了鉴真规则的具体内涵、诉讼功能、鉴真方法以及鉴真不能时的排除规则;二是言词证据的印证规则,阐述了“印证”的内涵,印证规则的适用条件以及印证的标准等问题;三是笔录证据的运用规则,论证了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证据提取等笔录证据的概念、作用,并结合侦查人员出庭、同步录音录像等分析了瑕疵证据的处理问题;四是鉴定意见规则,从鉴定人出庭、鉴定意见排除、专家辅助人的角度探讨了该规则的发展变化,并从实务角度分析了如何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认定;五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从裁量性排除和绝对排除的视角,考察2010年以来颁布的一系列法律以及司法解释,认为我国司法实践中运用的主要是言词证据的绝对排除,并结合案例分别探讨了不同种类下的司法适用;六是从证明标准的维度,结合典型案例分析了冤假错案改判无罪的三种模式,即真凶再现、王者归来和证据不足,进而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和排除合理怀疑两个方面分析了我国刑事证据体系中的主客观证明标准,并结合司法判例详细介绍了排除合理怀疑的六种情况。讲座过程中陈教授对中国法律问题严谨细致的研究态度、时时迸发出的思想火花与幽默诙谐的语言表达引发会场阵阵热烈的掌声。互动环节,陈教授对同学提问作了认真回应。

主持人张爱艳教授做了总结发言,非常感谢陈教授给我们带来的这场高端学术盛宴,陈教授幽默风趣的讲授风格、深厚的学术理论造诣以及对司法实践的深切关注让我们充分感受到学术大家的风范与格局,其强烈的问题研究意识与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值得我们好好学习。

此次讲座让广大师生受益匪浅,陈教授向我们传达了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深度结合的理念,同时启示我们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要把法律视为动态的生命的有机体来研究。

 


刑事司法学院

刑事司法学院公众号
Copyright© 山东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 中国山东省济南市解放东路63号 联系电话:(86)-531-88599878
鲁ICP备 10007285号 技术支持: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