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1日,山东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张爱艳副院长一行到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检察院,共同开展“行刑衔接”联席会议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法律规制和疑难问题研讨会。会议由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杨勇主持,济南市历城区检察院赵先锋副检察长莅临会议现场,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法制大队与食药环大队、济南市历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泰和泰(济南)律师事务所等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刑事司法学院景年红、王翠霞、鲍春晓老师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就本地区食药安全犯罪办理过程中行政执法与刑事办案之间的衔接问题以及食药领域违法犯罪问题展开了深入的调研与探讨,围绕行政法律法规与刑事法律的衔接协调以及食药安全犯罪的特点、犯罪类型、案件成因以及防控对策等,结合实务案例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政策法规科科长高吉忠、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张猛从行政执法的角度对食品药品领域的行政案件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联合办案以及食品药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相关行政执法问题作出了分析,认为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检察部门的办案衔接与工作沟通较为通畅,并对行政法律与刑事法律的衔接问题结合执法实践作了交流。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科科长曹磊表示,就药品执法监管而言,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需要注意处罚的衔接问题,同时就假药劣药等药品检验报告结合药品违法犯罪案例作了分析。食药环大队中队长邢强表示,药品食品领域犯罪需要注意区分,如中草药与西药的认定问题、有毒有害食品的检验问题在可操作性性方面有待加强,食品药品的行政法律法规在修订的同时注意与刑法的衔接。法制大队中队长张海军表示,在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中需要特别注意犯罪构成要件中的“明知”问题,相关法律法规需予以明确,在证据提取、侦查思路方面需要加强规范。第二检察部主任杨勇表示,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之间就食药领域法律规定的理解与证据采纳标准方面存在一些认识不一致的地方,有些案件在行政执法前置确认程序方面需要加强沟通协调,扣押款物处理有待规范,办案中需要注意罪责刑相一致以及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赵先锋副检察长指出,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办案的衔接问题上需要注意常规性办案证据的规范,可联合研究课题,就食药领域证据种类与证据标准等问题制定可操作性办案指导意见。
张爱艳表示,此次研讨会讨论深入,紧贴行政司法实践,有利于食药违法犯罪问题研究理论与实务的有机结合,双方可以进一步合作,在证据提取、检测鉴定、行刑分流以及犯罪构成要件的理解与把握方面,高校老师和实务部门专家开展更为深入的课题研究。
与会人员围绕食药领域的二十余个相关问题进行了广泛交流。此次研讨会气氛热烈,对于食药领域犯罪问题法律研究、行政司法实务部门办案衔接、理论与实务的结合方面均有良好的促进作用,有助于我院教师对申报立项的“药品安全犯罪法律规制研究”等食药领域课题进行更深入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