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主题: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法律争议问题研究
报 告 人:李婷 2022级法律硕士研究生
主 持 人:张禹 2022级法律硕士研究生
评议嘉宾:曲伶俐 山东政法学院教授
张爱艳 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王 筱 刑事司法学院讲师、刑法学博士
时 间:2023年10月19日 14:00--15:30
地 点:山东政法学院研究生校区120教室
第20期刑事法沙龙内容简介:
《刑法修正案(十一)》新修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对食品、药品领域的渎职犯罪做出了新规定,学界针对该罪在法益保护、严重后果等方面依旧存在不少争议,因此正确界定该罪构成要件以及刑罚等问题对我国司法适用具有重大意义。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作为结果犯,在构成要件方面,应兼顾监管秩序法益与生命健康法益以明确严重后果和严重情形标准,同时区分各责任主体的责任范围与罪过形式。当该罪与其它犯罪发生竞合时,应从一重罪处罚。在量刑时也应当体现不同的谴责程度,增加罚金刑以配合自由刑。在遵循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基础上,合理定罪量刑,进而提高监管者的责任意识以保证食品、药品安全。本期刑事法沙龙将和大家一起探讨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的适用问题,欢迎大家积极参加、各抒己见!
主办单位:刑事司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