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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司法学院举办第22期刑事法沙龙

来源: 发表时间:2024-03-22 16:08:53字体大小:

2024年3月21日14:30-16:30,刑事司法学院在山东政法学院研究生校区智慧教室(217)举办了第22期刑事法沙龙学术活动。本期沙龙的主题为“缓刑撤销制度中‘发现漏罪’的法教义学解释”,由山东政法学院2022级法律硕士研究生张宇主讲,2023级法律硕士研究生杨国娟主持,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张爱艳教授、逯星副教授、包国为讲师作为评议嘉宾参加此次活动,我院共30余名师生参与了本期刑事法沙龙活动。

主讲人张宇从“刘某某涉嫌帮信罪”的实践案例出发,引出了“漏罪”缓刑撤销制度的两大问题,即漏罪发现的主体问题和漏罪发现的时间问题。他认为,漏罪的发现主体主要存在最早发现说和法院发现说两种观点。法院发现说存在错误理解法条,机械套用体系解释等误区;最早发现说是语义解释和体系解释的必然结论,也是贯彻刑法目的的必然要求。漏罪的发现时间主要有发现时间不要说和发现时间必要说两种学说。发现时间不要说违法了刑法的基本原则,对于法律做出了错误的解释;发现时间必要说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契合我国刑法精神,是程序正义的必然要求。

张宇同学主题报告结束后,同学们围绕实践案例,就漏罪发现的主体、时间以及犯罪分子的主观心态等问题展开了激烈地讨论。评议嘉宾们也不时参与到讨论之中,针对缓刑撤销制度中的漏罪是否要求发现时间以及犯罪分子的主观心态对此的影响等问题介绍了理论和实务的不同情况和做法。

嘉宾评议环节,三位评议老师从不同角度对主讲人的主题报告进行了点评。逯星副教授对文章的逻辑和思辨性表达了认可,认为文章观点具有独到性,但有些观点欠缺相应支撑,在文章修改的过程中应当要注意漏罪发现后将直接导致嗣后的裁判,故而应当准确把握此处的主体,并着重关注本案中尚未厘清的几点问题,在今后的研究中要侧重于此类案件的预防性研究;包国为博士认为文章很具有问题意识,从实践之中寻找问题的做法值得大家学习,并指出了实践之中有关这类问题的处理方式,认为文章应当进一步理清犯罪分子主观心态与缓刑的关系问题,明确此处的主观心态在何时影响缓刑等问题;张爱艳教授对沙龙进行了总结性评议,她对受邀参加评议的嘉宾表示由衷的感谢,同时肯定了主讲人的报告,认为该问题很具有实践性,应当进一步深挖研究,并对其中涉及的几点模糊性问题进行了分析和厘清。

本次刑事法沙龙由实践案例引出理论纷争,体现了浓厚的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色彩。本次刑事法沙龙在主讲人的精彩报告、同学们的热烈讨论、嘉宾们的专业评议中获得了圆满成功,整场活动气氛活跃,拓宽了同学们的实践视野,锻炼了同学们的学术能力,对研究生的学术和交流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撰稿:潘丙永,中审:贾俊涛,终审:孙学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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