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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司法学院举办第29期刑事法沙龙

来源: 发表时间:2026-04-02 14:31:57字体大小:

2026年4月1日,刑事司法学院在山东政法学院研究生校区217教室举行第29期刑事法沙龙活动。本期沙龙以“L3级自动驾驶汽车交通肇事罪研究”为主题,2023级法律硕士研究生杨朕轩同学主讲,2024级法律硕士研究生白凯元同学主持。参加本次刑事法沙龙活动的嘉宾有: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处副处长‌、刑事司法学院挂职副院长王景国,济南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法制大队政委邢吉军,北京德和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斌,山东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教授马凤春,副院长、教授张爱艳,司法鉴定教研室主任、副教授吕新华,犯罪学教研室主任、法学博士刘凯,教学科研秘书、法学博士潘丙永。刑事司法学院全体硕士研究生参加。


主讲环节,杨朕轩同学围绕“L3级自动驾驶汽车交通肇事罪研究”作主题报告,他介绍了L3级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与运用情况,列举了相关的刑事案件,对于实践中因自动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主张不应对智驾系统进行刑事归责,而应追究驾驶人与智驾系统生产者交通肇事罪的责任。学生提问环节,现场同学针对相关L2和L4级智驾系统的案例、智驾系统生产者行为与交通驾驶违规行为不在同一阶段等问题提出疑问,主讲人逐一回应解答。

评议环节,潘丙永老师指出L3级自动驾驶研究文献偏少,建议重点关注智驾系统服务提供者和驾驶人的责任。王景国院长肯定了论文研究视角,建议增强案例的针对性,基于现有刑法共识深化研究。邢吉军政委结合现有政策与实践现状,预测可能需增设新罪名以应对新风险。王斌律师介绍了相关交通事故转为刑事案件的前提,指出“机主人辅”的L3级汽车导致责任认定困难。刘凯老师指出,研究题目问题意识和针对性有所欠缺,可以结合“电车难题”,探讨极端情况下的自动驾驶程序设定。吕新华老师强调,完全自动驾驶虽具技术支持,但在现行法律规范层面上仍然被禁止。马凤春教授建议优化题目设计,强调论文写作应聚焦核心问题,直击要害以突出问题意识。张爱艳教授强调,论文写作要注重内容的规范性与逻辑性,同时,对评议的各位嘉宾表达了诚挚谢意。

本次刑事法沙龙,聚焦“L3级自动驾驶汽车交通肇事”主题,主讲人结合案例进行详细报告,同学们积极参与讨论,评议嘉宾从不同的专业立场出发,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精准点评与延伸分析。活动现场气氛融洽、互动充分,既扩宽了学生的视野,也有利于理论研究与实践运用的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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